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新进教职工工作考核实施办法(修订)
发布时间: 2020-09-08 浏览次数: 369

金职院办〔201939

为加强对新进教职工的管理,客观评价其入校第一年的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充分调动新进教职工爱岗敬业、开拓进取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障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结合学校实际,特修订新进教职工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一、考核范围

进校满一年,且按要求完成新教师系列培训任务的新进教职工。

二、考核内容

(一)思想政治考核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牢记党的宗旨,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讲政治、守规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师德师风考核

坚持立德树人,严守师德规范;坚持敬业爱生,廉洁文明从教;坚持为人师表,德才双高立身;具有从事教育事业的良好精神状态和身心素质。

(三)履职情况考核

1.对教师的考核。对照《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规范(修订)》《班主任工作职责》等工作要求,全面考核教师的工作态度、教学规范、教学内容与组织、教学方法与设计、教学质量及育人水平等。

2.对辅导员的考核。对照《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金职院党〔201854号)的岗位职责,结合《班主任工作职责》要求,全面考核辅导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规范、履职力度、工作成效及育人效果等。

3.对其他专业技术及行政管理等岗位人员的考核。着重考核德、能、勤、绩、廉方面情况;同时,对照岗位职责,全方位考核履职情况和工作成效。

另外,承担教学任务的辅导员和实验员须参加教学及岗位工作的双重考核,再综合确定考核等次。

三、组织实施

用人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拟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考核方案,组织开展新进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及履职情况考核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复核;学校审定考核结果。

四、考核流程

考核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其中教师岗位人员及其他承担教学任务的岗位人员必须进行教学相关考核:

1.个人总结:新进教职工按聘任岗位选填相应的工作鉴定表(见附件),全面总结一年的工作情况;

2.多方反馈:相关职能部门对新进教师的学生评教、督导评价、辅导员工作考核、年度考核及新进教职工培训结果等反馈至用人单位;

3.单位评价:用人单位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综合评价新进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工作能力、工作质量和育人成果等,按优秀、合格、不合格确定考核等次,再提交人事处;

4.复核定等:由人事处牵头,学工部、教务处、教育督导处等部门联合开展复核工作,形成复核意见;经学校审定后确定考核结果;

5.结果公示:考核结果公示5天,公示期间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人事处提出;若对考核过程的合规性等有异议的,可向校纪委反映。提出或反映情况均需署真实姓名。受理部门需在10日内提出核实意见并反馈。

五、其他情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不能评定为合格及以上;情况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解聘:

1.存在师德失范行为的;

2.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的;

3.所在单位民主评议合格率低于67%;或新教师培训考核、学生评教成绩、督导评价、辅导员工作考核、个人年度考核中,有一项结果低于75分(或C等及以下,或不合格)的;

4.个人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不适应岗位要求;或岗位履责情况差,工作不负责任,出现较重大工作失误甚至责任事故的;

5.不服从组织安排、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在教职工中产生不良影响;无故缺勤、迟到、早退导致出勤率低于95%

6.可导致不合格或解聘的其他情形。

六、结果使用

1.考核优秀比例原则控制在20%左右。合格及以上者,按期转正定级。

2. 考核不合格者,半年后按上述程序重新考核。重新考核结果按合格、不合格确定等次。重新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否则按相关规定解聘。

3.考核结果由学校发文公布。

4.个人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并作为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职务晋升等或其他评优评奖的参考依据。

七、相关要求

1.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新进教职工考核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坚持考核标准,客观公正评价,确保考核质量。

2. 在考核期内,新进人员的思想政治立场、工作能力表现与聘任岗位要求严重不符的,用人单位须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备,相关部门立即核查并按规定处理。

八、其他

本实施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施行,原《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对新进教职工工作考核的实施办法(试行》(金职院办〔200465号)同时废止。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关于印发新进教职工工作考核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doc

附件1: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新进教师工作鉴定表.docx

附件2: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新进辅导员工作鉴定表.docx

附件3: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新进其他专技人员工作鉴定表.docx

附件4: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新进行政管理人员工作鉴定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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