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各类处分处理对象年度考核和工资奖金执行标准的规定
发布时间: 2020-09-08 浏览次数: 388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加强对违纪违规人员处分期间年度考核结果、工资及年终奖金扣罚的规范管理,达到惩戒和警示目的,根据上级及纪检机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处分种类

本规定所指的各类处分包括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给予的各类党纪、政务处分,以及根据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修订)》给予的教学事故处理和处分。

二、处分认定执行

各类处分的认定程序、处分期限,以及职务(岗位)变动、年度考核结果、工资及年终奖金处理等,上级部门有规定的,按照上级规定或不低于上级规定的原则执行;上级部门没有规定的,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按本规定执行(具体标准见附件)。

三、其他

本规定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各类处分对象年度考核、工资及年终奖金执行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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